很多人看急診的經驗不是很愉快,總覺得明明掛的是「急診」,怎麼等那麼久?但偏偏有時候,我們在假日鄰近診所沒有開業的時候,自己或家人突然出現嚴重的症狀,例如高燒、嚴重腹痛,或是長輩擔心心臟病發,不得不去大醫院掛急診。但到了急診室才發現,這裡不舒服的人很多,不知道要等多久?有時候還會發現,那個人明明比我晚來,怎麼醫師先幫他看診呢?
事實上,急診不是門診,本來就不是「先到先看」。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急診科主治醫師廖哲偉指出,病人抵達急診後,急診的資深護理人員會先做「檢傷分類」,而是由急診資深護理人員依每個患者的病情,使用標準方式快速評估並將病人分級,建立患者的優先就診順序,以即時搶救重症患者的生命。
急診檢傷分類廖哲偉指出,台灣急診檢傷與急迫度分級量表是衛生福利部委託台灣急診醫學會、中華民國急重症護理學會,參考國外減傷分類架構並配合國內醫療環境而制定,共分為五級,說明如下:
第一級:復甦急救患者症狀包括:
心跳、呼吸停止,肢體及嘴唇發青、發紫體溫>41℃或<32℃無意識、意識混亂,如:對疼痛刺激無反應、只能呻吟或說單一字句、只有疼痛刺激才會睜眼持續抽搐且無意識第二級:危級
患者症狀包括:
急性意識狀態改變(語言與動作遲滯,但尚可溝通)持續胸悶、胸痛且冒冷汗低血糖(<40mg/dl)大量血便、黑便、嘔血外傷造成之大量出血,頭頸軀幹骨盆部位血流不止槍傷,頭、頸、軀幹鈍傷、穿刺傷,開放性傷口疑似骨折高處墜落、車禍(乘客被拋出車外)、頭部撞擊後曾失去意識突發性視覺改變免疫功能不全且發燒會陰部穿刺傷與大量出血,生殖器腫脹變形外傷或接觸化學物質後出現的神經功能異常化學物質濺入眼睛疑似藥物過敏導致呼吸困難螫傷,咬傷導致呼吸困難或意識改變【延伸閱讀】以為「浮腳筋」沒什麼,卻送急診差點死掉!有「靜脈曲張」做運動、搬東西都要小心...醫師: 肚子絕對別出力